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均按本意见计发基本养老金。二、“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统账结合”。
2、关于缴纳养老保险的通知
1。本通知实施之月前已经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一次性缴清全部费用后,符合96号文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限条件的,按96号文和《关于改革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粤劳社电〔2009〕32号)规定计发基本养老。
3、北京市劳动局关于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办理。第七条按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自本办法发行之月起,北京市《关于发给退休职工困难补助的通知》(〖87〗市劳险字第82号)规定的困难补助及北京市《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增。
4、财政部关于职工享受养老金待遇的发布通知
职工享受养老金待遇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
5、抚顺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为适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需要,切实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根据省政府《关于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抚顺市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条例》,结合我。
6、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指经法定程序确立,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企业和在职职工共同承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义务,退休人员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情况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会。
7、《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另外,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合同制职工,在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保管其个人帐户并计息,凡重新就业的。
8、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个人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所在单位按月在个人工资中代为扣缴。已离退休人员和经批准延长离退休年龄的人员,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超过市本级或本县(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上年社会月平均。
9、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养老保险的文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学习领会《决定》精神。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建立覆盖全民、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决定》明确了。
10、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试行规定的通知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二)单位为其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金;(三)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四)上述储存额的利息。第十七条在建立个人帐户的同时,发给每个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手册》,记录其在职期间单位和。